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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助手(301382) -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www.dentons.cn 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14 层、15 层 Tel.: 86 20 8527 7000/01 Fax: 86 20 8527 7002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 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1 本所假设: 致: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