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海(301378)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 通达海 法律意见书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 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2025 年 9 月 29 日,贵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 15:00 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2025 年 9 月 30 日,贵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 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中除载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登 记方法等事项外,还包括会议审议事项等内容。 经查,贵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 15 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2、贵公司本次股东会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 15:00 在南京市鼓楼区丽地路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