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子科技(30080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 资格进行遴选、审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