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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力集团(603012) - 创力集团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 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和资格。 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后的本次发行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 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编制的《上海创力集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