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轮渡(603167) -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 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渤海轮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 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 使用。 第三条 公司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或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以上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 制。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但不 含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 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规定;在累积投票制下,独立 董事应当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别选举。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