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轮渡(603167) -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渤海轮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 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五)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