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 年 10 月修订)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 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证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有关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人员: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 员; (五)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六)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证券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