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通(0063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廣和通無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細則 1 第二章 人員組成 深圳市廣和通無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監事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 則》、《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深圳市廣和通無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簡稱「《公司章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下簡稱「《香 港上市規則》」)及其他有關規定,公司設立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並制定本 工作規則。 第二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是董事會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標準並進行考核;負責制定、審查公司董事及高級 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與方案,對董事會負責。 第三條 本細則所稱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長、董事,高級管理人 員是指董事會聘任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及由董事會聘 任的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三章 職責權限 第九條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權限: 3 (一) 根據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管理崗位的主要範圍、職責、重要性以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