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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和通(0063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FIBOCOMFIBOCOM(HK:00638)2025-10-20 22:21

深圳市廣和通無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 深圳市廣和通無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工作細則 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產生,優化董事會組成,完善公 司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市公司 獨立董事管理辦法》、《深圳市廣和通無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 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及其他有關規定,公司設立董 事會提名委員會,並制定本工作細則。 第二條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是董事會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責公司董 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擇、標準的制定和程序的規範,並提出建議。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三條 提名委員會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佔多數,應為兩名。 第四條 提名委員會委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或者全體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並由董事會選舉產生。提名委員會中應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別的 董事。 第五條 提名委員會設召集人一名,由獨立董事委員擔任,負責主持委員會 工作;召集人由董事長在委員內提名,並報請董事會批准產生。 第六條 提名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任期一致,委員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 任。期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