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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高院(688334) -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西安高 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或者更换董事时采 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 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 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 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照得票多少依次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人数和构成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