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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金融控股(00626) - 提名及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大眾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1. 最少每年檢討大眾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董事會(「董事會」) 的架構、規模及組成(包括技能、知識和經驗)一次,協助董事會編製董事會 技能表,並就董事會作出任何的變動提出建議。 2. 物色合適人選出任本公司董事會成員、行政總裁及高級管理人員,並建議合適 人士出任及連任本公司董事,以及出任行政總裁及高級管理人員。 3. 就董事、行政總裁及高級管理人員的提名政策、繼任計劃及任何相關事宜提出 建議。 4. 通過進行年度自我評估,檢討董事會、董事委員會、董事會成員及高級管理人 員的效率和有效性。 5. 向董事會就董事、行政總裁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的薪酬政策及架構作出檢討及 建議,並設立正規和具透明度的程序,以制定薪酬政策。 6. 因應董事會所訂方針及目標而檢討管理層的薪酬建議。 1. 委員會成員須由不少於三位由董事會委任的非執行董事組成。委員會過半數成 員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非執行董事」)。 2. 委員會須由獨立非執行董事出任主席。 3. 本公司董事一旦被委任為委員會成員,在身任本公司董事期間,將繼續擔任委 員會成員;而其委任期將直至其終止或辭任委員會成員。惟董事會可隨時終止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