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龙(300029)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 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公司从事委 托理财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 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 设资金;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财的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 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华盛天龙光电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公司(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 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