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龙(3000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 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江 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织机构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 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公司董事由董事会提 名、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董 事会秘书可以指定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长 1 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