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龙(30002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