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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电子(603002) - 宏昌电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EBEMEBEM(SH:603002)2025-10-21 09:46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次修订) (草案) 1 | | |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依照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可根据需要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如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