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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电子(603002) - 宏昌电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EBEMEBEM(SH:603002)2025-10-21 09:46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1 | | |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照《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四) 最近 3 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五) 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六) 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人员。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 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