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603002) - 宏昌电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1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指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业绩考 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有关事项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本工作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及其下设工作组成员,应当受本工作制度的 约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