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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高院(688334) -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促进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 展,按照《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政策要求,本着 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含董事长、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 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和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应坚持的原则: (一)坚持市场调节与依法合规相结合。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总体要求, 建立符合国家政策、适合公司特点和市场经济要求的薪酬分配制度;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严格绩效考核基础上,体现公司负责人工作 价值,促进企业、企业负责人、职工的利益关系和谐; (三)激励约束相统一。公司负责人薪酬与所承担的风险、责任相一致,与 公司综合绩效考核评价结果挂钩,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 1 津贴。 2. 董事兼任公司高管人员的,其薪酬按照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规定执行,不 支付董事报酬和津贴; (四)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