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00079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制度经 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0 目的 为适应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 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2.0 定义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0 人员组成 3.1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至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 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3.2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 1 —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3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一般由公 司董事长担任。 3.4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