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域旅游(300859) - 西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西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西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 年修订)》(下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西域旅游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 内,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 3 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