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搏尔(300681) -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中国-珠海 二零二五年十月 1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或"本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 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 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 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超过 50%股权 的子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未超过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企业; (四)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未超过 50%,但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