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基股份(300046)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由董事会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提名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 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1/3 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