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基股份(30004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 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与年报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 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 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1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 错或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