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基股份(300046) - 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报 送信息的相关行为,加强公司在编制、审议和披露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期间的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 事项等。 第六条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 员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并由董事会秘书 批准后方可对外送报。 第七条 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时,由经办人员向接收人员提供保密 提示函,并在审批表中应列明使用所报送信息的人员情况。 第八条 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后,应将回执复印留本部门备查,原 件交由董事会办公室保留存档,董事会办公室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备查。 1 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第九条 公司应对外部信息使用人的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