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00220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 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 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 途、监督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 信息披露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