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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科化学(300214)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RIKE CHEMRIKE CHEM(SZ:300214)2025-10-22 10:46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公 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勤勉 尽责,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