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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科化学(30021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RIKE CHEMRIKE CHEM(SZ:300214)2025-10-22 10:46

二〇二五年十月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