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科化学(30021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 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 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