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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科化学(30021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RIKE CHEMRIKE CHEM(SZ:300214)2025-10-22 10:46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独立董事和管理层的监督和约束,保护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相关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 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山 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本 制度。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公司设独立董事2名,聘任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适当人员担任,其中至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 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 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具有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