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科化学(300214)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RIKE CHEMRIKE CHEM(SZ:300214)2025-10-22 10:46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山东 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 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累积投票 制下,股东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每位股东以各 自拥有的投票权享有相应的表决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 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位候选董事;董事的选举结果按得票多少依 次确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选举或更换时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一名董事的情 形除外。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