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00240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 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 务风险。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应参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认真监督管理、执行。 第五条 释义: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包括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开具承 兑汇票、保函等担保。 本制度所称单项,是指单笔担保资产金额或者为某一公司累计担保金额。 本制度所指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 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担保议案时,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