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00240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1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在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及个人。内幕信息知 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 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董 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