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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泰(002402)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 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 数据、以及需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二章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 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 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 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 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六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公司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