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而泰(002402)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 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 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 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行为。控股子公司进行委 托理财需上报公司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动。 0B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 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第五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应当是公司闲置资金。不得挤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