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空科技(605178) - 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 "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深圳市嘉合劲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嘉合劲威")100%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殿海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 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 见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 外; (三)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 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控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