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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生物(300683) - 筹资管理规定
HiteckHiteck(SZ:300683)2025-10-22 12:17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筹资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公司筹资活动的内部控制,保证筹资活动的合法性 和效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 律法规, 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筹资包括债权筹资和权益筹资,具体是指本公司通过 借款、发行股票、发行债券三种方式取得货币资金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筹措资金应比较各种资金筹措方式的优劣和筹资成本的大小 ,要讲求最佳资本结构,确定所需资金如何筹措。 第四条 筹资业务的授权人和执行人、会计记录人之间应相互分离。 第五条 重大筹资活动必须由独立于审批人之外的人员审核并提出意见, 必要时可聘请外部顾问。 第二节 分工及授权 第六条 公司筹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发行股票和债券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会批准。 第七条 与借款有关的主要业务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与发行 股票、债券有关的主要业务活动由公司证券事务部和财务部分别在各自的职责范 围内具体办理,如有必要,也可由公司指定其他相关部门提供协助。 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