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新科(688359) - 三孚新科: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广州三孚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资金占用行 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维护公司资 金和财产安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及纳入 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管理。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 相互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 利、保险、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