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新科(688359) - 三孚新科:重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使资金的 时间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或以实物、无形资 产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投资行为,公司通 过收购、置换、出售或其他方式导致公司对外投资的资产增加或减少的行为也适 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 对外投资的形式包括:新设公司或企业的资本金投资、续存公司或 企业的股权或股票投资、合伙企业出资份额、长期债券、可转债、债券、基金、 分红型保险、理财产品(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除外)、套期保值工具、委托理财 等投资行为。 上述对外投资中,公司管理制度另有专门规定的(如证券投资、期货与衍 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