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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孚新科(688359) - 三孚新科: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四)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的原则; (五)必要时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 (六)独立董事应当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办法要 求其发表意见的关联交易,明确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保证关联交 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 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