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建业金融(00952) - 须予披露交易出售物业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52) 出售事項 董事會謹此宣佈,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賣方(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接 受買方就出售該物業提出的要約。因此,賣方與買方將根據要約文件的條款落實出 售該物業,據此,賣方同意出售,及買方同意購買該物業,代價為7,500,000美元 (相當於約58,500,000港元)。 – 1 – 董事會謹此宣佈,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賣方(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 接受買方就出售該物業提出的要約。因此,賣方與買方將根據要約文件的條款落 實出售該物業,據此,賣方同意出售,及買方同意購買該物業,代價為7,500,000 美元(相當於約58,500,000港元)。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於有關出售事項之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07條)超過5%但低 於25%,出售事項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之申報及 公告之規定。 須予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