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医疗(30123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辞任或辞职的,应当提交书 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 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具体离职程序按本制度和相关劳动合同及 公司规定执行。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行为,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维护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辞职、解任、解聘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程序及生效条件 除本制度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外,出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深 ...

ANHUI HONGYU WUZHOU Medical Manufacturer -五洲医疗(30123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