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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医疗(301234)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安徽宏宇五 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 独立董事制度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