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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医疗(30123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维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平等对待 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总体要求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部为投资者关系管 理职能部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除非得到明确授 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 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四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