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瑞医药(30107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 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 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及《国务 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