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00051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2025 年 10 月 23 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修订及 生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的 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 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以货币资金、 实物资产、无 形资产等形式进行的投资行为,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是指公司以获取短期财务收益为目的,购入的能随时变现 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基金、债券等; (二)长期投资,是指公司以获取长期资本增值,战略协同,开拓市场、获 取新技术、新产品等经营性目标为目的,在一年内或超出一年外不能随时变现或 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