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武生物(300357)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人员组成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 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过半数的提名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 名独立董事成员主持。 1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管理人员的提名与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提名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