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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智控(301195)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南京北路智 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所 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 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