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路智控(30119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 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 或间接持股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以 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参股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 组织实施;公司其他部门、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负 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