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材科技(601208) -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东材科技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 披露流程,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东材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者泄露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在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 日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不能买卖公司股票。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的定期报告有关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得虚报、谎报、瞒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得编制和披露虚假财务会计报表。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