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参股)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向控股(参股)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切实保障公司作为法人 股东的各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订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外派董事、监事",是由公司董事会按本办法规定 的程序,向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或者控股、参股的其它实体委派董事、监事。 外派董事、监事代表公司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办法赋予董事、监事 的各项职责和权力,必须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情形; 第三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文件的相关规定,将 其管理职能延伸至控股(参股)子公司和控股(参股)的其它实体。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按其职责,检查监督公司外派董事、监事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公司 计划财务部负责收集整理对外投资企业须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具体实施对外投 资企业 ...